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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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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屡提“S型曲线”理论有何奥妙?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与北京大学国发院名誉院长林毅夫会面时,再度谈及经济学中的“S型曲线”理论,强调当旧动能增长乏力的时候,新的动能异军突起,就能够支撑起新的发展。

所谓“S型曲线”理论是指,每一种技术的增长都是一条条独立的“S型曲线”,从图中可以看出,一个技术在导入期技术进步比较缓慢,一旦进入成长期就会呈现指数型增长,但是技术进入成熟期就走向曲线顶端,会出现增长率放缓、动力缺乏的问题。而这个时候,会有新的技术在下方蓬勃发展,形成新的“S型曲线”,最终超越传统技术。因此,新旧技术的转换更迭,共同推动形成技术不断进步的高峰,从而带动“新经济”的发展。

  

新“S型曲线”驱动“新经济”

“S型曲线”理论对于当前我国新旧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一方面,过去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传统动能走向“S型曲线”的顶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传统动能是驱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是近年来传统动能已经开始走向“S型曲线”的“天花板”,正面临经济转型的“拐点”。如果我们再依靠“强刺激”来维持过去那样的经济高速增长,那么就只能导致投资收益递减,会造成更多的“僵尸企业”、产能过剩、技术退步等现象。而且,回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轨迹,也可以进一步验证“S型曲线”理论,即传统动能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减弱,这是不可逆转的规律。

另一方面,在传统动能走向减弱的时候,需要一条条新的“S型曲线”来驱动新动能异军突起,实现“新经济”的快速增长。如果在旧的技术下方有一条条新的很陡峭的“S型曲线”,加大对新技术投入就能提供更持久的技术进步,实现投资收益递增,为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虽然目前我国一些传统经济部门出现调整,但是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新动能正在驱动经济增长。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半壁江山”;消费占GDP超过60%,已经替代投资和出口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动力。在产业经济发展方面,“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和业态蓬勃发展;2014年中国高技术出口已经超过日本,中国制造的无人机、智能手机以及高铁都已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竞争力,从事高科技制造业的企业数量也从2000年的不足1万家增至近3万家。种种迹象表明,创新已经开始驱动“新经济”发展,中国经济正在经历一场脱胎换骨的“质变”。

新旧动能转换三点政策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国如何走出一条条新的“S型曲线”来带动新旧动能转换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首先,解决“S型曲线”导入期市场失灵问题。根据“S型曲线”理论,在技术进步过程中,一项新的技术在导入期发展非常缓慢,面临着研发失败、市场失败、旧技术锁定等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援助之手”不能采取“大水漫灌”方式。政府发挥作用应该在技术导入期,而不是快速成长期,更不是成熟期。由于技术进入成长期企业自然会盈利,政府再进入干预,只能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反而会抑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入成熟期,政府再进行扶持,更会造成旧技术锁定,延缓国家整体技术进步速度。因此,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工具,通过项目补助、基金介入、税收减免、创新券等方式促进新技术快速进入成长期。

其次,着力营造创新驱动“新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一是打通国外知识产权转移到我国促进“新经济”发展的“高速公路”。目前全球最具创新能力的一些国家掌握了大量知识产权和技术,但是缺乏广阔的技术应用市场,而我国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市场非常广阔,因此,我国应加大违反知识产权法的惩处力度,塑造公民和企业的契约精神,建立国际信赖的诚信体系;二是打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转化的“高速公路”,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组织,实行科研人员入股分成的激励方式来调动科研成果在企业实现商业化的积极性;三是打通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高速公路”。国有企业拥有雄厚的科研力量,但是由于激励不对称,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建议通过科研人员内部研发分成,以及科研人员外包科研项目分成等方式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从而促进“新经济”发展。

最后,注重营造创新驱动创业的生态环境。一方面继续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和旧技术所形成的是两条“S型曲线”,一项新的技术出现,一般代表着一批新的企业实现创业成功。因此,这就需要政府营造优良的创新驱动创业的生态环境。政府不仅要减少新技术创业进入市场的行政审批手续和各种行政壁垒,还要对新生事物带有包容和欢迎态度,不要干预“新经济”对传统经济所造成的冲击。另一方面,通过供给侧改革营造创新驱动创业的“普惠阳光”。政府应该着力建设面向所有企业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实行普惠制减税降低创业成本,最大可能减少产业扶持政策,尤其是减少重点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等特殊照顾,形成市场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机制。

                                                 来源于:中国政府网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主任、副研究员郑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