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未授权音乐作品月底前须下线.
7月9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通知》明确,为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版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目前,在网络音乐平台中,未经授权随意音乐作品使用现象仍较为普遍。QQ音乐、虾米音乐、网易音乐等几大App都号称各自握有一定的正版授权,但仍然免不了灰色地带的存在。
《南方周末》早前报道显示,这一两年,腾讯大手笔地入手了一系列独家版权,包括《我是歌手3》、《中国好歌曲2》、JVR、相信音乐等。并与华纳音乐、索尼音乐——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二——达成独家版权合作。这意味着,包括周杰伦、五月天、萧敬腾、韩庚、林俊杰等人在内的一批歌手,都要从其他一切数字音乐平台下架。
此外,虾米音乐也往版权上扔了数以亿计的人民币。
某知名网络音乐服务商负责人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对版权局此举表示赞赏,认为从长远来看会促进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其实现在比较大的这几家服务商都没有恶意侵权的意图和行为,基本都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只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够完备,所以在有些事情上大家不清楚到底算不算侵权,这就导致了打擦边球行为和灰色地带的产生。如果版权局等部门今后能像这样,给出越来越明晰的限定,我们的正版化进程就会更快,早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环境,最终得利的还是服务商自己和广大乐迷。”
来源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