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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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老总“天价离婚案”开庭 涉5至6亿股权分割

 

      刚刚在戛纳影展红毯和演员金巧巧以夫妻关系高调亮相后,博纳老总于冬和前妻的财产纠葛却闹上法庭,其前妻起诉要求分割股权。

  记者获悉,该起离婚分产案于5月27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据介绍,此次于冬前妻臧女士要求分割的股权市值约达5亿至6亿元,堪称“天价离婚案”。

  原告:前夫未按离婚协议履行财产分割

  于冬,博纳影业集团现任总裁及创始人。其前妻臧女士比其小5岁,2001年二人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臧女士起诉称,两人婚后一起白手起家,共同经营电影发行业务,经过多年打拼和苦心经营,成立了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系列关联公司,经营业务也拓展到电影制作、发行、院线放映等方面,并积极准备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但后来两人婚姻却破裂。“因当时公司正处于海外上市的关键时间,我迫于无奈作出了附条件放弃股权的牺牲。”臧女士称,2014年9月14日,原被告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数》并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明确两个孩子由原告抚养,并约定两种分产方式。第一种,登记在被告名下的5套房产中的3套归臧女士所有,此外被告应于2010年10月10日前支付原告现金2000万人民币,在公司上市后一年内,被告应再支付2000万,如被告依约履行支付义务后,股权归被告。

  如果被告第一种方式被告未能按时履行,则第二种分产方式成立,即重新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

  但臧女士说,她帮前夫于2010年底让公司上市后,被告对她和孩子非常冷漠,一直未按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至今未将约定的3套房产中的两处转移登记到原告名下,目前仍有1600万未予支付,因此,臧女士此次把于冬告上法庭,依照此前的离婚协议,要求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积累财产,“这涉及约5、6亿的股权分割”。

  被告:反诉称要将房产、财产给孩子

  5月27日上午,该案一审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因称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于冬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被法庭允许。

  据了解,于冬方面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并于当庭提出反诉,提出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之诉,和关于两套未过户房产以及未结清的欠款,他提出全部交给孩子。但是法庭当庭裁定,抚养权变更的诉讼不能合并审理,未采纳该意见。

  此外对于要把房产和财产给孩子,于冬认为还差1300万没给,并非臧女士提出的1600万,而没给的钱要分成两个账户以孩子名义存;房产则以臧女士非北京人,因限购不能过户到其名下,而是过户到孩子名下。

  “他就是不想分给我一分钱,还想要走孩子,孩子是我的生命。”对此,臧女士激动的称。原告方针对反诉答辩认为,反诉请求属于变更原来的离婚协议,但已过了一年的除斥期(即一年内没有提出变更和撤销的请求,就过期不可以再提出变更离婚协议请求),从程序上应作出驳回。

  因被告提出延长举证期,初步质证环节当庭并未进行完毕,本案将择日开庭。

                                                                                               来源于:新京报